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 11月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8:30至11月16日17:00。各区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区报名时间(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北京市初三年级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拟回京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和往届生均须参加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初中学考。其中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拟于2023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8:30至11月16日17:00。各区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区报名时间。
另外,《通知》还规定了高级中等学校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三)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四)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1)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黄庄职高和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五)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4年9月至2023年9月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